屯院醫生涉非禮實習女醫生脫罪 不排除觸碰事主乳房屬意外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28 13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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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甘澤華(左二)及其代表資深大律師清洪(右二)。(經濟日報記者攝)

屯門醫院急症科顧問醫生甘澤華(59歲)涉於去年7月12日在院內,藉教導1名女實習醫生診症胸骨骨折,觸摸對方的胸骨及乳房,甘否認1項非禮罪,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續審,被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。裁判官指,控方必須證明被告的非禮行為是蓄意,但事主X供稱不可排除被告觸摸到其左邊乳房只屬意外,故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蓄意非禮。

控方今早傳召醫管局急症科統籌委員會主席李啟明醫生作供,李指當教導學生或新醫生時,會使用模型協助或以病人示範指出胸骨位置,若以上方法仍不足夠,應先諮詢女醫生同意,才可接觸對方身體。

辯方昨審訊時質疑,事主X在案發時並不介懷被告的行為,X沒有即時投訴,並在事後回覆被告WhatsApp時感謝他的教導。X不同意,指被告是顧問醫生,而自己只是實習醫生,當時很害怕,但X不排除被告一剎那觸碰到她是意外。